
所謂“稱謂”也是一種禮儀,也是身份的代表;在佛門里,稱謂常代表著職務,也是修持的衡量,不光具有維系佛門綱常道德的功用,從中更透露出無限的佛法妙諦。
一般人認為,出了家便是“和尚”,其實和尚者,要在六和僧團中的確奉行六和敬,成為一個崇高的人,始得成果。一個寺院只需一位和尚,又稱“住持”、“方丈”;和尚退位后,法弟繼任住持者,稱“退居和尚”,弟子、法子繼任者,稱“退居老和尚”。
和尚是梵語,譯為中文乃“親教師”之義。教授三壇大戒時,須有“得戒和尚”、“羯摩阿闍黎”、“教授阿闍黎”等三師及七尊證登壇證盟,以及“開堂和尚”、“引禮法師”等人共成佛事。阿闍黎意即“法則師”,能夠法則吾人身心,導人正路者,故又稱“導師”。
落發者,除了受戒師父之外,還有依止師父、剃度師父。“師父”在森林中也是職務的通稱,例如知客師父、糾察師父、當家師父等,乃至現代信徒通稱一切落發眾為師父或法師。
“法師”者,“以法為師,以法師人”之謂。在大乘八宗之中,研讀修習律藏有成者,稱“律師”,例如:道宣律師、僧佑律師等;研討論藏或造論以闡揚佛法者,稱“論師”,例如世親論師、龍樹論師、無著論師等;專門修習坐禪者,稱“禪師”。創始一宗一派之人,稱“開祖”;傳承其教法之人,稱“列祖”;開山建寺,為寺院第一代住持者,稱“開山”,一般稱“開山大師”。
“大師”者,在社會上極為通用,凡專家、出色者即可稱之。例如張大千大師、黃君璧大師。大陸上比丘尼也稱為大師,大師有“菩薩”之義,菩薩又稱“大士”,例如觀音大士、普賢大士、文殊大士等。釋教中,大士易稱,法師難為;只需發心,即可稱“大士”。曩昔大陸森林,凡監院、堂主以上即稱大士。
在家居士也能夠稱“上人”,例如《維摩經》中文殊菩薩稱維摩居士“彼上人者”,即人上之人、大角色之意。因而,不論僧俗,關于師長或德學兼備者,均可敬稱“上人”,或稱“大德”、“仁者”、“長者”;惟“長老”僅限于戒德俱尊的落發眾始得稱之。落發受戒十年以下稱“下座”,十年以上稱“中座”,二十年以上稱“上座”。上座者,即可稱為“長老”。
在印度釋教律儀中,男眾比丘稱“大德僧”;女眾比丘尼稱“大姐僧”。我國則于歷代各朝中均有帝王加封德學兼備,可為一國師表的高僧為“國師”,含有一國民眾之師、帝王之師等意,如玉琳國師、悟達國師等。在寺院中,經心為釋教貢獻而未婚的在家女眾,稱為“師姑”;未行剃染而服種種凈業作務的在家男眾,稱為“凈人”,或稱“道人”、“教士”。在家信徒彼此之間可互稱“居士”、“師兄”、“師姐”;落發眾亦可互稱“師兄”,或稱“道兄”、“戒兄”、“學兄”、“法兄”等。對別人稱號自己的師父為“家師”,敬稱別人之師為“令師”,自己則謙稱“學僧”、“學人”、“末學”,或“弟子”等。
此外,與稱謂有關的釋教名相,如:僧伽、僧侶、僧俗、僧信、緇素、同參、善常識、沙彌、沙彌尼、式叉摩那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、弘講師、弘教師、檀講師、檀教師、檀那、施主、積德行善主等。稱謂也是調和人際關系的重要一環,在森林四十八單職事中,其職稱非“主”即“頭”,例如辦理藏經者稱“藏主”,辦理寺地田產者稱“莊主”,辦理倉庫者稱“庫頭”,擔任燒飯者為“飯頭”,擔任燒水的是“水頭”,擔任田園種菜者稱“菜頭”,辦理園圃的稱“園頭”,乃至連清掃廁所也稱“凈頭”,可見釋教對僧眾品格的尊重。釋教講“三千威儀,八萬細行”,如法合宜的稱號,其實也是學佛行儀中不行忽視的重要一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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