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怎么構成「業」?
「業」分三方面:身、口、意。若為「善」便成「善業」;為「惡」便成「惡業」;「不善不惡」是「無記業」。
「業」分為「共業」和「別業」。唐代宗密法師《圓覺經略疏鈔》云:「起惑造業,受報無量。」惑是利誘的意思,眾生認世界為實有,所以起惑造善惡業,我們見有山河大地就是共業所感。別業是個人的善惡行為,感引不同的受報,釋教說:由于三世因果的聯系,則有現在之業受現在報,此生之業來生受報,或由造業,多生今后受報。《大藏經》通偈:「欲知宿世因,此生受者是;欲知來世果,此生作者是。」(宋代宗鏡法師《銷釋金剛經科儀會要注解》)
「業」又可分為「定業」與「不定業」,前者是因善惡的程度較重,所以無法改動,但不是絕對不能變。經上說:「定業不行轉,三昧加持力。」只需能做大的福德,依然能夠改動過來的。后者由于善惡較輕,所以修福能防止業報。
釋教關于看相、算命,盡管不對立但也不發起,由于有其靈驗的決定性。一般人假如沒有大善大惡,或許不能脫離命數的領域,必定要受善惡業報。但釋教說,修道人是能夠出離算命的規模。
文章轉自大眾號:龍泉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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