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婚姻暴力不是現在才有,在我國歷史上,古小說中,都有描繪相似的問題。
產生婚姻暴力的原因,有的是由于夫妻其間一方產生外遇,有的是配偶兩人性情、觀念不同,有的是兩人生理需求不同,有的為了產業,有的為了兒女……要素許多,一般由其間一個問題又衍生出其他問題,后來就越演越烈。會有上述種種不協調的問題產生,和年紀不一定有關,卻是跟每個人的日子布景可能有一點聯系。
從因果來講,每一個人從曩昔許多世以來,在人與人之間都是有恩也有怨的,沒有恩、沒有怨的話,不容易在一同成為夫妻。只要恩而沒有怨的夫妻并不多。
凡夫每個人都有煩惱,有煩惱就會摧殘自己、摧殘對方和家人。他們并沒有想到要摧殘人,僅僅由于自己心理上有矛盾,或身體上有困擾,遇到習慣上的問題,就會對身邊的人宣泄,或有意無意地損傷他們。在曩昔無量世以來就有這種狀況,到這世才會又做夫妻,做了夫妻,一邊彼此回報、還賬,一方面又在彼此損傷、舉債。所謂「欠」,便是彼此之間恩怨不清。
認清楚這道理之后,咱們就應該朝「冤家宜解不宜結」的方向盡力,不能夠老是以「不是冤家不聚頭」來搪塞,持續彼此摧殘。那么,冤家一向做下去,來生還要做冤家,彼此好苦楚,總是還不清。
假如夫妻間彼此覺得不合適,不能夠彼此諒解、彼此忍讓、彼此敬重,那就要檢討。不要像山上的水,總是往河谷里、海洋里流,越流越遠、越來越加深夫妻間的不好,應該及時警覺、回頭是岸。
已然做了夫妻,在日常日子中要嘗鼎一臠,要從小的當地開端檢討,不要為了雞毛蒜皮的事,老是彼此計較、爭持,不然會越演越烈,最終就可能演變成暴力事件。
一男一女成婚,可能是爸爸媽媽作主,可能是朋友介紹,可能是自由戀愛;一旦成婚之后,就要作「共同日子一輩子」的計劃。假如后來發現真實沒辦法再日子在一同,那么與其老是在打架、吵架、做冤家,或許分隔會比較好一點。但是,切不可把婚姻當兒戲,切不可輕易地考慮離婚。
縱然分隔了,之后仍是要做彼此尊重的朋友,不用永久做冤家。有的人在分手之后,還會愛恨交加,彼此損傷。例如,老公跟太太現已離婚了,當太太有了別的的男朋友時,先生就無法忍受,找機會以暴力加諸那個男的或前妻。也有的太太無法寬恕現已分家的老公行為不檢,當先生和其他女人有密切一點的往來,太太就打翻醋壇子,大張撻伐什么都來。這都是很不幸也很可惜的事。
咱們作為一個人,任何事情都應該三思而后行,不要盲闖,不然,一失足成千古恨。謾罵是不應該的行為,打人、殺人愈加不應該,那要負刑事職責的,要負因果職責的,是不得了的事。有的人想「我殺了他,能夠出一口氣,便是拼一個玉石俱焚也沒聯系。」但是,這樣值得嗎?一次至少死掉你和他兩個人,并且整個家庭都被你的激動銷毀,也為社會上相關的人帶來災禍,這是多么不劃算的事。
從釋教的因果觀來看,假如這一生我用暴力抵擋你,或許你用暴力抵擋我,下一世仍是會碰到一同,彼此摧殘、冤冤相報,永久罵來罵去、打來打去、殺來殺去,真是不得了。婚姻暴力的根本原因,是三世因果的循環,唯有及時剎車,把心結翻開,才干完全避免夫妻間婚姻暴力事件的產生。
隨機文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