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人的終身只欠兩個人的:其一是母親,其二是父親。俗話說,百善孝為先,孝道作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已有幾千年的前史,奉養孝敬爸爸媽媽不僅是一種道德行為,也是有必要恪守的法律規定。親情是一個人好心、愛心和良知的歸納體現;孝敬爸爸媽媽,敬重老一輩,是做人的本分,是不移至理的美德,也是各種道德構成的條件,因此向來遭到人們的稱譽。試想,一個人假如連孝敬爸爸媽媽,酬謝哺育之恩都做不到,誰還信任他是個“人”呢?又有誰樂意和他打交道呢?
下面這個故事就很值得人們沉思:
漢朝有一位孝子,名叫韓伯俞,他服侍母親非常孝順,對母親的話是唯命是從。即便他的學識一天比一天好,他依然將母親的訓誨記在心里。由于母親的教訓非常嚴厲,韓伯俞一不小心做錯完事,母親就會用手杖打他,盡管很痛,但他總是忍受著,不敢有違背的行為。
有一次,他做錯事,母親打他的時分,他卻大哭起來了。母親覺得很古怪,就問他說:“曾經打你,你從來就沒哭過,今日為什么哭了呢?”
韓伯俞哭著說:“曾經母親打我的時分,我覺得很痛,知道你年青有力氣,身體仍是強健的。今日母親打我,我卻覺得不疼,知道你的力氣逐漸虛弱,身體狀況必定不如早年了,我覺得很傷心,所以就情不自禁地哭了出來。”
后來,這件事頌揚出去,咱們都說韓伯俞是個很孝順的孩子。
“身體發膚,受之爸爸媽媽”,一個人依托爸爸媽媽來到這個世界上,一起又要依托爸爸媽媽的勤勞哺育才干長大成人。多少爸爸媽媽在孩子患病的日子里憂心忡忡、夜不能寐;多少爸爸媽媽為使孩子吃飽穿暖,甘愿自己節衣縮食節衣縮食;多少爸爸媽媽為使孩子日子的更好一些,夜以繼日,忘我工作。
孩子長大后,作為對爸爸媽媽哺育之恩的報答,奉養和孝敬爸爸媽媽乃水到渠成之事,“誰言寸草心,報得三春暉”,既為人子,對爸爸媽媽行孝道應是最起碼的行為規范做為優異的子女,要在家庭中扮演最好的人物,就應建立這樣的觀念:倘若有一件衣,應先給爸爸媽媽穿;倘若有一口飯,應先給爸爸媽媽吃;倘若有一間房,應先給爸爸媽媽住;由于咱們深信,人生天地間,孝為百行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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