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什么叫護法?
護法:梵語Dharmapala,音譯“達摩波羅”,意謂“護法”,原是公元六世紀印度釋教史上一位聞名學者的姓名,著有《唯識三十頌釋》,是戒賢的教師,年僅三十二歲而卒,我國唐代玄奘在印度從戒賢學法,被稱為護法的再傳弟子。玄奘回國今后,歸納《唯識三十頌釋》十家之言(其時解說《唯識三十頌》的有十大論師),以護法之釋為主,糅合譯成《成唯識論》十卷,千余年來,傳承不停。支持佛法的人,也被稱為“護法”,《俱舍論》卷二五說:“護法者,謂于所得善自防護。”
《無量壽經》卷上亦有“嚴護法城”之說。釋教徒以為,覺世濟人的正法,必須有得力之人護持,不然,跟著時刻的推移,就會逐步被消除。釋教中也有“護法人”、“護法神”等說法。如寺院中的四大天王、二十諸天、韋馱伽藍等,都是護法神。
怎樣護法?
所以護法者就應該護持自己的凈心,如護初生之鳥,如防風中之燈,以及宏揚佛陀教法,護持三寶工作,廣利全部有情,都是護法者所應該做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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