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佛陀涅槃后,弟子們為了保存佛陀的教法,通過幾回的結集收拾后,分為經藏、律藏、論藏,稱為三藏典籍,是為印度釋教圣典的三種分類。
經藏
梵文“素呾纜”,音譯“修多羅”,意譯“契經”,轉義是用線貫穿花鬘的意思,由于佛陀的言說能貫穿全部道理,故引喻之。
經藏包括一切上契諸佛之理、下契眾生根機的佛陀教法。若依佛陀住世四十九年的教化,所謂“華嚴開始三七日,阿含十二方等八;二十二年般若談,法華涅槃共八載”。其中方等是指《華嚴經》《阿含經》《般若經》《法華經》《涅槃經》以外的大乘諸經,如《維摩詰經》《勝鬘經》《金光亮經》等。
律藏
梵語“毗奈耶”,意譯“調伏”,是佛陀為調伏弟子心性,對治給假惡習所擬定的教團規矩,轉義為“滅”,為佛弟子恪守的戒條,能夠消除身口意三業的過惡之義。
律藏分為廣律、戒經、律論三類。如《十誦律》《四分律》《摩訶僧祇律》《五分律》《比丘戒本》《比丘尼戒本》《薩婆多論》等,都歸于律藏。
論藏
梵語“阿毗達磨”,意譯“對法”,也便是借著論說真理取得的才智,能夠得到涅槃妙法。
論藏是佛弟子們將經典教義加以論議、解說、收拾安排所成的典籍,一般為我們所了解的論典如《中論》《十二門論》《大智度論》《百論》《瑜伽師地論》《大乘起信論》《十地經論》等。
三藏典籍是佛陀的教法,是釋教的教義,是佛弟子依之修行的攻略。落發僧侶深通經藏者,稱為“經師”;深通律藏者,稱為“律師”;深通論藏者,稱為“論師”;靈通三藏典籍者,稱為“三藏法師”。鳩摩羅什、真理、義凈、法顯,溫順朱世行等,但凡靈通經律論三藏典籍者,都可稱為三藏法師。
佛法僧三寶中,佛因法而證悟成佛,僧因住持正法而為人師,故三寶中以法最為顯貴。
《金剛經》云:“若是經典所在之處,即為有佛,應該恭順供養。”由此可見法之顯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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