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學佛同修女眾能稱師姐嗎?

善士問:

  我傳聞皈依今后,不管男女只能互相等“師兄”,不能稱“師姐”,是吧?

宗舜法師答:

  依照《四分律》、《五分律》等律典所載,僧團開會處理僧事(羯磨)或許誦戒的時分,對男性落發人(比丘)稱號為“大德僧”,對女人落發人(比丘尼)稱號為“大姊僧”。這是最為正式的稱號。一般稱號比丘為“大德”,稱號比丘尼為“大姊”。如《四分律》卷第六記載:

  時有一比丘著弊故補納僧伽梨,蓮華色比丘尼見已發慈愍心,即問比丘言:“大德!何以乃著此弊故僧伽梨耶?”答言:“大姊!此盡法故弊壞耳。”蓮華色比丘尼著一貴價僧伽梨,語比丘言:“大德!我持此衣與大德,大德所著衣可與我不?”比丘答言:“可爾。”即脫僧伽梨與比丘尼,彼取比丘弊故衣著之。

  明弘贊輯《四分律名義標釋》卷第十九解說“大姊”說:“姊,音子,女兄也。本作姊,俗作姊。姊,四姓落發,同歸姓釋,是為法中姊妹。”

  相同,居俗女居士之間仍是彼此稱“姊”,曇無讖譯《大般涅槃經》卷一:

  爾時復有八恒河沙諸天女等,其名曰廣目天女而為上首,作如是言:“汝等諸姊!諦觀,諦觀,是諸人眾,所設種種上妙供具,欲供如來及比丘僧。我等亦當如是,嚴設奇妙供具,供養如來,如來受已,當入涅槃。

  比丘尼稱女居士相同能夠稱“大姊”。如唐道宣律師《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》卷下說:“《善見》云,喚婢為大姊,不得云婢。”這是說,落發后,關于原本是女仆的,也要稱為“大姊”,不得呼為“婢”。

  可見,即便皈依今后,對女居士稱為“師姐”沒有什么問題,這其實便是“大姊”這個詞的現代表述方法。至于有人了解的,皈依、落發都是大丈夫行,所以女人發大心也是大丈夫,不需要用“師姐”這樣的柔性詞語。只能說,這樣的主意能夠了解,但假如依照釋教傳統來說,稱“師姐”或許“大姊”是沒有什么不當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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