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問題:
“施舍目標不同,施舍者社會位置不同,施舍積德行善是否也會不同?”
照愿法師:
“施舍”的轉義是以福利施與別人。行“施舍法”就有施舍積德行善,既然如此,施舍積德行善的差異究竟在何處呢?其實,施舍積德行善的差異不在身份、位置等等的差別上,而是在施舍者的發心上。
可以說,施舍的積德行善是人人平等的,無論是什么樣的人,惟有“施舍的發心”不同,所感應的施舍福報才會有所不同。所以《金剛經》中曾云:“若菩薩不住相施舍,其福德不行思量。”施舍之時,若能體達“施者”、“受者”、“施物”三者皆悉本空,摧破固執人我之相和諸法相,即為證得“三輪體空”。
施舍者能體達我身本空,既知無我,無我即沒有社會位置之別離,當然也不會再懷有企求福報之心。既能了知無能施之人,即亦能悟本無別人為受施目標,是故不會復興驕慢心、憐惜心。關于能施、所施二者皆空,雖有施物等全部資財瑰寶,當然亦視為空,是故不生貪著的吝惜之心。如此發心施舍,便是不住于施舍之相上,這樣的施舍積德行善不行思量。
文章轉自大眾號:道山c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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