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該怎樣看待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聯系?

  關于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聯系有兩種干流觀念:其一,片面為己,客觀為社會,即在尋求本身利益,完結小我的一同,客觀完成社會利益中與個人利益相統一的部分;其二,永久將社會大利益放在榜首位,在為社會貢獻自我的過程中,完成個人價值。有些人以為不管是何種觀念其成果都是共同的,即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不用完成,所以只需成果是有利的,那么其起點無需追查。關于這樣的以為,咱們不由心存疑問:這兩種有關利益的觀念都值得社會發起嗎?要充沛詮析這些疑問,首要就得了解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聯系。

  個人利益望文生義便是其獲益主體是單個的人,而利益可所以名、利、權,也可所以更為有形的實體,但不管其尋求的方針是什么,其終究獲益者都是少量個別,是狹窄的個人或集體。社會利益是契合社會進步的,契合大部分人的利益,較之前者,其獲益集體則要廣泛得多,也具有更為深遠的價值。可以說社會利益是個人利益的總納,兩者的根本利益是共同的,可是社會利益并不是個人利益的簡略累加,所以并不是全部的個人利益都能在社會利益中得到表現,兩者在必定范圍內必定存在對立與抵觸。

  已然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無法到達徹底的符合,那么“片面為己”與“片面為社會”的兩種觀念則必存在差異。由于當兩種利益的對立無法趨一同,前者必定會為了個人而拋棄社會,而后者則會極力完成社會利益的最大化。可見,關于整個社會而言,“片面為社會”行將最大極限完成社會利益作為奮斗方針的起點,更利于整體大眾的利益,也更利益社會的開展。這一點可謂是無庸置疑了,但關于個人呢?是否這樣的觀念就意味著徹底拋棄自我,拋棄個人利益,獻身小我以成大我呢?反而觀之,“片面為己”是否真的更簡單完成個人利益,尋求自我完成呢?以實例為證:

  早年,大多數人配一副新眼鏡都需求等上好幾個星期。首要,要與眼科醫師預定;然后,到眼鏡商那里,挑選一副適宜的鏡框,驗光單隨后會被送到一個實驗室以便制造鏡片,然后再將鏡片送到熱心的眼鏡商那里。1983年,“眼鏡演員”(LENSCRAFTERS)公司的司理本著便當客戶的初衷,不吝重金將光學實驗室和眼科醫師都搬到眼鏡店來,為客戶供給了極大的便當。而這一被其時很多人以為“吃了大虧”的行動卻為他的公司帶來了意想不到的收效,同年便創下了最高營業額。在二十年后的今天,眼鏡演員更成為全球最大的眼鏡零售商;假如其時公司僅為了節約一己之開支,又豈會有今天的成果?

  再來看看我國近代的文學家魯迅先生。早在他年輕時便遠赴日本學習醫術,可當他以優異的成果學成回國之時才意識到,我國人真實的病不在肉體,而在于精力。此刻的他決然棄醫從文,拋棄了當留洋醫師的全部優待,寧可挑選過清貧的文人給假,用自己的文字喚醒我國這一熟睡的雄獅。當祖國的期望帶著榮譽與敬重向他一同走來時,他終究完成了自己的人生價值。為了社會利益而奮斗終生,并在這一過程中證明自我,更好的完成了個人利益;像這樣的比如不計其數,更印證這是一種必定。而那些為了個人利益不吝危害社會利益的人,他們的妄圖八成也會成為泡影,如若有甚采取了非法手段,迎候他們的更是無法逃脫的罪罰。

  言盡至此,定論已是清楚明了,以“片面為社會”作為起點,更易使行為盡力得到社會的認可,然后更充沛完成其價值,一同也為個人發明了更易完成自我,獲取個人利益的外部環境。反之,“片面為己”的行為盡力因不是將社會利益作為榜首考慮,其成為無用功的概率大大添加,反而成為個人利益獲取的逆勢,溫順是阻止要素。

  這并不是說“片面為己"必定無法發生有利的成果,也不是說但凡為了社會利益的行為就都能為執行者帶來個人利益。這樣的反例在社會上也確有不少,但究其根本以社會利益為起點的觀念不管是關于社會,亦或是關于個人其有利性都優于以一己私益為本。

  佛經中有云,“善因”得“善果”,擯棄其間封建教化不管,應用于利益價值觀也不失為一種極為恰當的比方。當今社會,咱們已不再一味發起拋棄小我以成大我的肯定崇高,而是倡議更為人性化的在尋求大我過程中完成小我。作為身處這個年代的大學生的咱們,則更應理解個人與社會的聯系,樹立更適應于社會更有利于自我開展的利益價值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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